重新接纳

申请重新入学, 学生必须重新申请,并写信给卫生保健教育院长要求重新入学. 求职信必须概述对学生成功负责任的行为改变. 院长将这封信呈交给政策、录取和升学委员会. 该委员会审查了这封信的优点和学生以前的记录,以决定是否允许面试. 如果面试被批准,学生将被安排与护理教练面试. 根据面试结果和学习成绩, 委员会将批准或拒绝该学生重新入学的候选资格. 春季重新入学的截止日期是10月1日,夏季和秋季重新入学的截止日期是1月31日.

即使学生符合重新入学的所有要求,也不能保证重新入学.  由于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可能会拒绝重新入学:

  • 学生申请重新入学的课程空间不足.  定期升学的学生有优先入学的课程和临床地点.
  • 该学生已被行政开除.

所有护理课程必须在实际护理计划入学日期的两年内完成.

允许学生返回护理课程的决定是通过院长之间的合作,在不安全或不道德的护理实践导致临床失败或退出的文件, 实用护理主任, 课程协调员, 以及对学生评价不理想的临床教员.

重新录取的学生必须在重新进入护理课程的两周内与他们的导师安排一次会议. 在本学期剩余的时间里,将与学生建立一个定期安排的会议时间. 不遵守这一要求可能会导致行政解雇.

在实践护理课程中两次不及格或退出任何护理课程的学生将没有资格再次进入该课程. 虽然该计划不提供保证, 学生可以要求额外的重新录取,并提供极端情有可原的证据. 学生只允许一次重新进入实用护理课程.